REACH檢測
青島歐科標準技術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4/10/11
通報
REACH法規(guī)附件XIV候選清單即為SVHC清單,REACH法規(guī)規(guī)定,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進行通報:
● 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超過1t/y/生產商或進口商;
● 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以質量分數計超過0.1%的濃度。
誰需要進行SVHC通報
● 歐盟制造商
● 歐盟進口
● 非歐盟生產商(必須委托唯一代表OR進行)
何時進行通報
●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單的物質,通報須在2011年6月1日起6個月內提交;
●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單的物質,通報須在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 SVHC清單發(fā)布過程SVHC預計將產生1400到2000項。
● SVHC第一批清單(15項)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二批清單(14項)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單
● SVHC第三批清單(8項)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單(8項)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單(7項)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單(20項)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為什么要進行SVHC通報
歐盟對境內流通產品執(zhí)行REACH法規(guī)。歐盟境內產品必須履行REACH法規(guī)的各項義務,才能合法生產或進口。各國針對REACH法規(guī)立法通過了嚴厲的監(jiān)管和懲罰措施,歐盟海關可進行REACH符合性審查,若違反REACH法規(guī),將面臨產品召回、罰款甚至監(jiān)禁。 企業(yè)的責任和義務
作為物質進行銷售時,需要像下游用戶提供SDS(安全數據表)。
作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種物質,當此物質含量≥0.1%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
在物品中SVHC質量百分比>0.1%時,必須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應消費者要求,在45日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質名稱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單的SVHC,在物品中質量百分濃度超過0.1%且總量大于1噸/年,則必須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報的義務。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單的SVHC,滿足通報條件的,必須在列入后的6個月內完成通報。
限制
如果產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質,列于法規(guī)附件XVII,那么必須按限制條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某些危險物質、混合物、物品在制造,投放市場和使用過程中的限制
:10~$�#;i�����:200%;color:black;更詳細的程序。PPE種類的定義在指令的第八條給出。
種類1(最小風險)
這個種類有時涉及到“自我保證”,因為制造商不需要公布機構的服務。但制造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 保證其產品符合基本的健康和安全要求。(附錄2)
b. 匯編技術文體(條款8和附錄3)。
c. 起草產品符合性聲明(條款12和附錄6)。
d. 貼附CE標志(條款12及13及附錄4)。
種類2(標準的PPE)
要求采用a,b,c,d 措施。措施c和d要求EC型式檢驗證書,為此制造商必須:
e 向公布機構申請型式檢驗(條款10),如果滿足條件,公告機構起草EC型式檢驗證書,并同志制造商證書生效。
種類3(防止致命的或嚴重的及產生不可避免危害的PPE)
要求a,b,c,d,e提供一個附加的要求,即按照一個或兩個可能的程序(條款11A或11B)對 PPE的生產進行附加的檢查。這兩個程序如下:
f1)條款11A程序——“最終產品的EC質量控制體系”。制造商要求公告機構確保生產的PPE真正符合EC型式驗證證書的要求。這通過至少一年一次對生產樣品進行隨機抽查來實現。然后,由公告機構頒發(fā)測試報告。
f2)條款11B程序——“通過檢測保證EC生產質量的體系”。制造商應有公告機構批準的質量控制體系。
什么是公告機構?
公告機構是指強化指令符合歐盟成員國的一個機構。成員國的主管部門授權負責對所選擇機構的測試和認證進行合格評定。這些被批準的檢驗機構即為公告機構。
制造商是可以任意選擇公告機構嗎?
制造商可以任意選擇官方提供的,沒有能力對設備進行必要測試的任何公告機構。但在歐盟其它區(qū)域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只能向一個公告機構申請EC型式檢驗。
PPE標準不是強制性的,如果理解?
采用PPE指令、標準、包括歐洲統(tǒng)一標準的設備決不是強調性的。另一方面,在實施PPE指令的范圍內,歐洲委員會在歐共體官方的刊物上發(fā)布了符合指令89/686/EEC要求的相關的歐洲統(tǒng)一標準的名稱、參考書目及更新的目錄。符合這種歐洲統(tǒng)一標準和一部分標準要求的制造商可從假定符合了相應的指令89/686/EEC的基本要求中受益。
如何采用歐洲統(tǒng)一標準?
如果相關的設備產品符合了統(tǒng)一標準的要求,那么就被認為是符合了PPE指令相關的EHSR要求(在附錄2中提供的基本的健康和安全要求),進一步講,即符合標準。
由于每一個產品和每一個基本要求不總是能符合相應的歐洲統(tǒng)一標準,所以,制造商在驗證其個體防護設備是否符合指令89/686/EEC所有相關要求時必須特別小心。制造商還必須符合其它相關的法規(guī)要求,例如,危險物質要求。
安全可靠與高品質的防護--這就是您的客戶所期待的。作為個人防護產品制造商,您有義務建立技術文文件來證明產品符合歐盟要求,并貼上CE 標志
:0pt>n�5/p�F� �_� lang=EN-US style=font-size:5.5p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333333;
電訊傳輸設備
49.
電力電容器
50.
焊接—電弧焊焊接設備
焊接—電阻焊接設備
51.
動力電子設備
52.
風力渦輪機系統(tǒng)
53.
無線電數據系統(tǒng)(RDS)
54.
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性
55.
釋放次級電池
56.
旋轉機械
57.
繼電器
58.
風力渦輪機系統(tǒng)
(2)不適用該指令的產品范圍有:
序號
|
產品名稱
|
序號
|
產品名稱
|
1.
|
爆炸環(huán)境的電器設備
|
2.
|
家用插頭及插座
|
3.
|
放射環(huán)境及醫(yī)療目的的電氣設備
|
4.
|
電網控制器
|
5.
|
貨運和客運升降機的電器附件
|
6.
|
無線電器干擾
|
7.
|
電表
|
8.
|
船舶、飛機或鐵路專用電氣設備
|
低電壓CE認證標準
該指令規(guī)定了滿足其規(guī)定的安全要求的標準,具體如下:
a)協(xié)調標準;
b)經過各成員國協(xié)商由歐盟委員會公布的IEC CEE涉及電氣設備安全的標準;
c)若無上述標準時,各成員國確認的國家標準(電氣產品的原產地成員國的國家標準)
該指令規(guī)定了滿足其規(guī)定的安全要求的標準,具體如下:
a)協(xié)調標準;
b)經過各成員國協(xié)商由歐盟委員會公布的IEC CEE涉及電氣設備安全的標準;
c)若無上述標準時,各成員國確認的國家標準(電氣產品的原產地成員國的國家標準)
下一篇:REACH 標準